第26章 秋狩

满朝文武求我亲政,可皇姐的黑丝膝枕和肥逼太舒服了 · 十六岁的阿宾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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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尽,秋意渐浓。

御花园里的银杏开始泛黄,石榴花已尽数谢完,只剩几颗青涩的石榴果挂在枝头,被秋风一吹便轻轻摇晃。

北境榷场互市已开了十日,柳承德每隔三日便有加急折子送入京城。

首批互市用三百匹草原骏马换了一千担茶叶和五百匹丝绸,天狼部监军阿史那烈在榷场醉酒后扬言“中原皇帝娶了我姐姐就是天狼部的大可汗”

,被柳承德当场按在酒桌上灌了三大碗醒酒汤。

与此同时,赵恒递了一份自请外调的折子,言辞恳切,自请调往雁门关外新设榷场任驻军参将。

折子末尾附了一行极小的字:“臣自知不堪大用,愿以余生守边,为陛下看住榷场。”

苏清寒在这行小字旁边用朱砂笔极冷淡地批了两个字:“可。”

连“准”都不是,是“可”——比准更干脆,比驳回更不留余地。

赵恒离京那天,只带了两个亲兵和一车行李。

他在承天门外朝龙椅方向跪了三个头。

然后翻身上马,头也不回地往雁门关方向去了。

苏清寒站在宫墙上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小,风吹起她的官服下摆,露出一截裹在银灰色丝袜里的脚踝。

脚踝内侧的红银双莲在秋风里微微晃动。

她看了片刻,转身走下宫墙,回到中书省继续批折子。

八月初一,秋狩。

大雍祖制,每年八月初天子须率文武百官赴京郊西山猎场行秋狩之礼,祭天地、阅兵马、射猎以彰武德。

皇姐还政后,今年的秋狩便是我第一次以天子身份主持。

卯时初刻,承天门外。

三千羽林卫已在御道两侧列阵,玄甲银枪,旌旗猎猎。

文武百官骑马随行,苏清寒骑着一匹极温驯的灰色母马跟在队列中部。

她今日换了一身玄色猎装,窄袖束腰,脚蹬过膝的棕色鹿皮长靴。

但她鹿皮长靴内侧——只有从极近处才能看到——露出一小截裹在银灰色丝袜里的脚踝。

她终究还是不肯脱掉那双灰丝,猎装长靴里偷偷穿着。

秋风掀起猎装下摆时偶尔能瞥见那一小片银灰,和她母马的毛色几乎融为一体。

太后柳如烟也在秋狩之列——她极少出慈宁宫,但秋狩是大典,太后按礼制须随驾前往。

她的车驾跟在队列后方,珠帘低垂,只偶尔露出一只裹在深紫色丝袜里的手,指尖握着那串小叶紫檀佛珠轻轻捻动。

秋风吹动车帘时能隐约看到她今日换了一身墨绿色骑装。

但骑装下摆依旧露出她那双紫丝包裹的脚踝和深紫色软底绣鞋。

皇姐没有随驾——她留在凤鸾宫,说秋狩是男人的事,她去了反而抢风头,不如在宫里继续画她那幅《凤鸾秋色图》。

昨晚她趴在我胸口上说皇姐把凤翅最后那几根翎毛画完了,只差凤眼点睛。

等你秋狩回来带着猎到的第一只鹿角来凤鸾宫,皇姐在鹿角上刻你的名字,和凤眼一起点睛。

她说完在我锁骨上留了个极轻的牙印,然后翻个身抱着枕头继续睡。

西山猎场距京城三十里,羽林卫早已将猎场外围围得水泄不通。

猎场中央搭了高三丈的观猎台,台上设龙椅和百官席位。

猎场四周旌旗招展,号角声此起彼伏。

我骑着一匹黑色骏马,背上是皇姐昨晚亲手替我系上的玄色猎弓——弓是她年轻时用的那把,弓臂上刻着她的名字“晏如”,笔锋凌厉如刀。

她把这弓送给我时只说了一句射鹿别射狐,狐皮留着给她做围脖。

号角三响,秋狩开始。

羽林卫驱赶兽群从山林深处涌出,鹿群、野兔、几只野猪

还有一头体型硕大的成年雄鹿从猎场东侧狂奔而出。

那头雄鹿的鹿角极大极壮,分六叉,角尖在秋日阳光下泛着骨质特有的冷白光泽。

我策马追上,拉满弓弦,弓臂在耳边绷出极细微的吱嘎声,箭尖瞄准鹿颈。

就在此时,猎场边缘的灌木丛里忽然冲出一匹枣红马,马上的人影伏得极低,马蹄踏起泥块和碎叶,直直往雄鹿侧翼斜插过去。

那人骑术极好,一手控缰,另一手已从箭囊里抽出三支箭,嘴里还叼着第四支。

枣红马的鬃毛和马尾在疾驰中拉成一条直线,马蹄落地的节奏密如战鼓。

那人从侧翼截住雄鹿,四箭连发,每一箭都钉在鹿的要害——第一箭在后腿膝弯上方截住鹿的逃跑路线,第二箭射穿鹿颈下方胸侧

第三箭从鹿耳后方的颅底精准贯入,第三箭命中后鹿的庞大身躯已开始倾倒但仍被冲力拖出近丈远,第四箭钉在它的心脏位置。

雄鹿轰然倒地,溅起一片泥尘。

整套动作一气呵成,从冲出灌木到雄鹿倒地不过一盏茶的功夫。

那人勒住缰绳,枣红马前蹄高高扬起,发出一声嘹亮的嘶鸣。

然后她翻身下马。

动作极干脆利落——右手撑鞍,左腿甩过马背,落地时一双长及膝盖的棕色鹿皮战靴重重踏在草地上,溅起细碎的草屑和秋露。

她穿着一身极合身的银灰色猎装,猎装是狼皮衬里、外覆细密软甲片,腰身收得极紧

将她挺拔的肩背和细窄有力的腰肢勒成一道利落的直线。

猎装领口开得极低,露出修长的脖颈和锁骨下方一小片在秋日阳光下泛着蜜色光泽的皮肤。

双臂裸露在猎装外侧,麦色的小臂肌肉线条流畅分明,手腕上缠着磨得发亮的牛皮护腕。

她背上负着一张比她身体还长的草原反曲弓,弓臂是牛角和柘木层压而成,弓弦是拧得极紧的牛筋。

腰间挂着一把弯刀,刀柄上刻着天狼部的银狼图腾,狼眼镶着两颗极小的蓝松石。

她的长发依旧是极深的墨蓝色,没有编成草原女子的发辫,只用一根银狼骨簪高高束成马尾,在秋风中猎猎飞扬。

马背上驮着一整张完好的赤狐皮——狐皮通体火红没有一处箭眼,是在高速奔跑中一箭射中狐眼所得,和上次送银狼皮的手法如出一辙。

她站在倒地的雄鹿旁边,右手还握着那把反曲弓,左手从嘴里取下第四支还没来得及射出的箭——刚才她叼着这支箭策马狂奔时嘴唇被箭羽蹭得微微发红。

她把箭插回箭囊,抬头看向观猎台。

那双灰蓝色的狼眼在秋日阳光下闪着极亮极野的光芒,嘴角挂着一丝似笑非笑——和阿史那骨在承天殿前被摔之后叫“阿哈”

时一模一样,只是她比他笑得更狂更野更不加掩饰。

阿史那云。

满朝文武愕然。

周文渊的白胡子在风中抖成一团,喃喃道“天狼女可汗怎会出现在秋狩猎场”,苏清寒放下手中的折子从观猎台席位上站起来,灰丝脚踝在鹿皮长靴内侧微微旋了半寸。

太后放下车帘极轻极慢地捻了一下佛珠,紫丝包裹的指尖在佛珠上停了片刻。

阿史那云大步流星朝观猎台走来。

她扛着那张比她还大的反曲弓,鹿皮战靴踩在猎场的泥地上留下一串深深的靴印。

她的脸颊上沾着几道新鲜泥痕和一小片鹿血溅痕,墨蓝色马尾在风中飘成一条直线。

走到观猎台下,她仰头看我,灰蓝色的狼眼和上次在承天门外一模一样——

居高临下的审视、想要占有猎物的贪婪以及某种更深的、被征服后的不甘和更强烈的征服欲。

“楚临渊!”

她没有叫“阿哈”,也没有叫“中原皇帝”,而是直呼我的名字。

声音在猎场上空回荡,比号角更清亮更有穿透力,“上次在承天门外,我让你摔了一次,叫了你阿哈。

那次不算——我说过下次在榷场见面咱俩再摔一次。

结果榷场没见成,你派了个老头子去守榷场,我在草原等了整整一个夏天没等到你。

所以我来找你。

听说你们中原皇帝每年秋天都要来西山打猎,我就提前一个月从草原出发,在路上等了半个月——等你们的猎场围好了、鹿群放出来了,我才来。

那头雄鹿是我送你的见面礼——四箭,比草原上射的少一箭,因为这头鹿的角太大太重,跑得比草原鹿慢。

但这张赤狐皮,才是我真正要送你的。

上次送银狼皮是让你踩,这次送赤狐皮——是让你垫在龙椅上,冬天坐着不凉。”

她从马背上取下那张赤狐皮,单手抖开,在观猎台下铺开。

赤狐皮毛色似火,在秋日阳光下铺成一片流动的赤金色。

狐头上的两只眼睛位置被她用手指戳了两个极小的洞,刚好能透过光,在皮子上形成两点极亮的金斑。

“还有这个。”

她从怀中取出一个用赤狐皮包裹的小包,里面是一对极精致的狼牙金耳坠——

狼牙是真正的草原白狼牙,比寻常狼牙更长更弯,尖端被磨得极锋利,根部用金丝缠绕镶嵌着两颗鸽血红宝石,

“我们天狼部的规矩——女子送男子耳坠,是定婚信物。上次送你银狼皮,是被你在摔跤场上摔出来的婚约。

这对耳坠不是被你摔出来的,是我自己挑的——挑了整个夏天,从夏天到秋天。

带上它,你就是天狼部的大可汗。

我们草原女子不讲究嫁妆,只讲究信物。

银狼皮是部落信物,这对耳坠是我自己的信物。

你收下这对耳坠,明年春天我就不带嫁妆来了——因为我自己就是嫁妆。”

她说完这句话,双臂抱在胸前仰头看我的表情——麦色的小臂肌肉在秋光下微微绷紧。

那双灰蓝色狼眼里的光不再是纯粹的狂野,而是某种更深的东西——一个征服了整个草原的女可汗,在被一个中原皇帝摔过一次之后,花了整整一个夏天挑选信物,又花了半个月在猎场外等待。此时站在这里仰头看他,眼底闪着光。

满朝文武的目光全聚焦在我手上。

收下耳坠,等于当众接受天狼部女可汗的婚约信物,和阿史那云的夫妻名分就只差一个仪式。

不收——等于拒绝,她带着赤狐皮和耳坠一路从草原赶来,当着三千羽林卫和满朝文武的面被拒,天狼部的脸面就丢尽了。

我拿起那对耳坠。

狼牙在阳光下泛着微黄的骨质光泽,尖端极锋利,能轻易刺穿皮革。

根部那两颗鸽血红宝石在狼牙和金丝之间轻轻晃动,像两滴凝在半空的血。

我拔出她腰间那把弯刀,割下自己一小缕头发,把头发绕在耳坠的金丝上打了个结——

这是天狼部的回礼风俗,收下耳坠的同时剪一缕自己的头发绑在耳坠上,意为“将自己的一部分交予对方”

这个风俗是苏清寒在那本《天狼部婚约习俗摘要》附录三里标注的,她批折子的字体此刻忽然在我脑里跳了出来——“如收耳坠,须以发丝为结,否则视为拒婚。”

我把绕着头发的耳坠举到阿史那云面前。

她的灰蓝色眼睛在看到那缕绕在金丝上的头发时猛地瞪大了——

眼白极清极白衬得灰蓝瞳仁像两颗被浸在冰水里的狼眼石。

然后她咧开了嘴,那个笑容和阿史那骨一模一样,只是更狂野更灿烂更不加掩饰。

她仰天大笑,笑声在猎场上空回荡,把远处山林里的鸟惊起了一大片

三千羽林卫的战马中有好几匹被她的笑声惊得前蹄刨地。

“好!收了!还割了头发!”

她从我手里几乎是抢过那对耳坠,翻来覆去地看着金丝上绕着的发丝。

然后极小心翼翼地放进自己猎装内侧的暗袋里,拍了拍那个位置,确保放稳了才重新抬头看我,“上次在承天门外让你踩银狼皮,是部落联姻。这次你给我头发——是我们俩自己的事。”

她把“我们俩”三个字咬得极重极清晰,大雍官话里那点草原口音在发这几个音节时反而比任何中原女子都更干脆利落。

她把那把弯刀插回腰间然后后退三步,重新背上反曲弓。

“好了,信物收了,接下来是正事。

上次在承天门外我让了你——故意卖右膝破绽,你才摔得那么轻松。

今天在猎场上,没有青石板,没有朝堂规矩,只有泥地和秋草。

咱俩再摔一次——这次我不让你。

赢了,我不叫你阿哈——换你叫我一声其其格。

我们草原人只有对自己最珍爱的人才会叫其其格——意思是‘比心脏更珍贵的人’。

我们草原上夫妻从来不用夫和妻这种词,丈夫叫妻‘其其格’,妻子叫夫‘阿哈’。

上次我叫你阿哈,你还没叫过我。

今天摔赢我——你就叫。

摔不赢——我把这对耳坠收回,继续叫你阿哈,明年春天再来摔。

摔到你叫我其其格为止。”

她说“其其格”三个字时,那双灰蓝色眼睛里的光芒忽然变得极柔极深。

然后她迅速把这层柔光压下去重新换上那副狂野不驯的笑。

但那一闪而过的柔光在场所有人都看到了——那是狼在月光下短暂收起爪子的瞬间,只对认定的人。

她把反曲弓解下来放在地上,活动了一下肩膀。

麦色的双臂在秋光下绷出流畅的肌肉线条,肩胛骨在猎装下微微突起

颈侧那道从耳后斜切到领口下方的旧刀疤在阳光下泛着极淡的银白。

然后她脱掉了鹿皮战靴——赤足踩在泥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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